首页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 第九条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九条 第四章 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 第九条 项目资金年度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终止、撤销、变更需调整项目预算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