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章 资金使用 第十三条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三条 第四章 资金使用 第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可以安排资金与中央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统筹使用。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