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十条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外方应通过中方在中国内地聘用电影创作及劳务人员,并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与应聘者签订合同。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