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2003年) 第八条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200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广电总局指定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为从事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管理、协调、服务的专门机构。承办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立项申请、提出影片初审意见等有关事项。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