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2003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符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尊重中国各民族的风俗、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

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有利于中国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安定;

有利于中外文化交流;

不得损害第三国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