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1949年) 第三章 全體會議 第十一條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1949年) 第十一條 第三章 全體會議 第十一條 中國人民政協全體會議得設各種委員會,其組織辦法另定之。 第十條 目录 第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