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 第四章 經濟政策 第三十條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 第三十條 第四章 經濟政策 第三十條 凡有利於國計民生的私營經濟事業,人民政府應鼓勵其經營的積極性,並扶助其發展。 第二十九條 目录 第三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