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行政许可决定文件由决定机关以挂号邮件或特快专递送达申请人,决定机关应当及时向邮政部门索取申请人签收的回执。

行政许可决定文件也可应申请人要求由其领取,领取人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合法身份证件并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