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2007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业整顿。 吊销金融许可证。 取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