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2003年) 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2003年) 4. 4. 召开社员大会,制定章程,选举产生理事、监事,组成理事会、监事会,并选举产生理事长、监事长,理事会按程序聘任主任、副主任和财务负责人。 (四) 开业阶段 2.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