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一百八十四条

第一百八十四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设立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按照该机构开业的许可程序一并受理、审查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