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 第八十六条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行政处罚款,但加收行政处罚款的金额不超过罚款金额;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