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 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违法、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

违法、违规行为定性和量罚的理由、依据;

给予处罚的种类、幅度;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不服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构名称、印章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