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暂行办法(2015年) 第六章 检查处理 第五十八条 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暂行办法(2015年) 第五十八条 第六章 检查处理 第五十八条 银监会及派出机构应将现场检查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在被查机构的监管评级和风险评估中反映,必要时相应调整被查机构的监管评级和风险评估,并在市场准入工作中予以参考。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