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暂行办法(2015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检查组可通过事实确认书、检查事实与评价等方式就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被查机构交换意见。

承担现场检查职责的部门与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检查情况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