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4年) 第一百二十七条

第一百二十七条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申请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受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银监会联合审查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