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股东报告事项的通知(2018年) 五、

五、 证券市场投资者特别规定

自然人、金融产品等投资主体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通过证券市场购买上市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参照本通知有关报告材料目录和重点关注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告。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发至银监分局与地方法人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