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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股东报告事项的通知(2018年) 四、

四、 报告流程

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有关股东信息的报告,由银监会接收。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关于股东信息的报告,由所在城市银监局或银监分局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