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在县(市)及其以下地区设立贷款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

有符合银监会有关规定的章程;

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

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