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 第五节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五节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 第五节 开办离岸银行业务 第七十四条 中资商业银行申请开办离岸银行业务或增加业务品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七十五条 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开办离岸银行业务或增加业务品种,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七十三条 目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