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2022年)
发布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优化银行业市场准入工作程序,银保监会决定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进行修改:
一、
将《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三条修改为:“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相关规定和本办法,对中资商业银行实施行政许可。…
二、
将《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八十三条修改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申请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由地市级派出机构或所在城市省级派出机构受理,…
三、
将《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本办法要求提交的资料,如要求由授权签字人签署,应当一并提交该授权签字人的授权书,但授权签字人…
此外,对相关部门规章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