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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21年) 十一、

十一、 删去《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开展内保外贷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8〕5号)第七条“保险机构开展内保外贷业务,其特殊目的公司单个投资项目取得贷款资金金额在5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以上的,需要事前向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报告,由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组织评估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