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0年)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十九条 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0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十九条 信托公司变更名称,由银保监分局或所在地银保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决定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由银保监局决定的,应将决定抄报银保监会;由银保监分局决定的,应将决定同时抄报银保监局和银保监会。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