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市场定位 第六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条 第二章 市场定位 第六条 进出口银行应当坚守政策性金融定位,根据依法确定的服务领域和经营范围开展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