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2025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

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受他人严重胁迫或者严重诱骗实施违法行为;

单位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案发前主动举报单位违法行为,并且积极配合查处;

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其他依法减轻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