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5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派出机构应当在监管职责范围内与辖区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建立监管协作机制,与辖区公安机关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配合机制。派出机构负责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通报证券期货基金违法犯罪线索,商请公安机关配合开展调查工作。

派出机构负责依法处理公安、司法机关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的查阅复制证券期货基金监管档案材料、咨询证券期货基金业务问题、对有关机构的证券期货基金业务资质进行确认、出具专业认定意见等协助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