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5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派出机构负责证券期货基金市场一线监管工作,按照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和处置辖区市场风险,促进辖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