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5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派出机构负责建立健全投诉处理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督促辖区有关主体落实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

派出机构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支持辖区自律组织等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并与辖区司法机关、仲裁、调解等组织加强协调联动,联系、指导、协助本辖区证券期货基金案件的仲裁、调解工作,推动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支持深化辖区诉源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