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5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派出机构负责在辖区组织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督促、引导辖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等有关主体及投资者教育基地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派出机构负责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联合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教育机构、新闻媒体等单位,推动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做好资本市场知识普及工作。
派出机构负责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联合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教育机构、新闻媒体等单位,推动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做好资本市场知识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