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5年) 第三章 风险防范与处置 第三十条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5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风险防范与处置 第三十条 派出机构以风险、问题为导向,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风险监测预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地方人民政府在监管、风险处置等方面的协作。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