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5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明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监管职责,完善证券期货基金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