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2014年) 第七条 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201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交易所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案件调查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委托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