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2017年) 2. 探索市场化手段有效防范和分散创新创业公司债信用风险。研究设置多样化的偿债保障条款,保持发行人偿债能力,包括控制权变更限制条款、核心资产划转限制条款、交叉违约条款、新增债务限制条款、支出限制条款等。 四、 保障措施 (三) 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三) 2. 探索市场化手段有效防范和分散创新创业公司债信用风险。研究设置多样化的偿债保障条款,保持发行人偿债能力,包括控制权变更限制条款、核心资产划转限制条款、交叉违约条款、新增债务限制条款、支出限制条款等。 四、 保障措施 (三) 加强政策对接和引导 主动对接辖区地方人民政府和高新科技园区,充分研究各地区、各园区现有科技金融支持政策,做好与创新创业公司债政策的对接,推动创新创业公司债纳入地方政府科技金融支持政策体系。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