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8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监管信息,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依法履行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