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8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据《证券法》及证券期货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