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8年) 第三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8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是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中国证监会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派出机构办公室(综合处)是派出机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派出机构区域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