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2003年) 第一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2003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在股票发行审核工作中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股票发行审核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设立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第三条 发审委通过发审委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发审委会议)履行职责。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负责对发审委事务的日常管理以及对发审委委员的考核和监督。 第五条 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