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程序执行指导意见(2001年) 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程序执行指导意见(2001年) 11、 11、 发审委委员认为公司存在尚未明确的可能构成发行障碍的问题,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发行申请暂缓表决。 10、 目录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