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则(2014年) 第六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则(2014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外的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内单位的信访工作,参照《信访条例》及本规则执行。 第四十五条 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的公务回避、工作纪律、绩效考核、行政处分以及档案管理等事项,依照《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档案法》、《信访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则(试行)》(证监发〔2005〕70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