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07年) 第三章 并购重组委及委员的职责 第十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07年) 第十条 第三章 并购重组委及委员的职责 第十条 并购重组委的职责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审核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为并购重组申请事项出具的有关材料及意见书;审核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初审报告;依法对并购重组申请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