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章 申请和审核 第十二条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申请和审核 第十二条 赠款项目实行合同管理。赠款项目合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组织申报单位、基金管理中心、项目申请人共同签订。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各方责任、权利、义务和违约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