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章 基金使用 第十九条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基金使用 第十九条 基金有偿使用依托专业机构开展,实行专业化管理。 基金有偿使用形成的各种资产和权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