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章 基金使用 第十七条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基金使用 第十七条 基金通过有偿使用方式支持以下项目活动: 有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益的项目活动; 落实国家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项目活动; 符合基金宗旨的其他项目活动。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