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章 赠款项目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赠款项目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赠款项目的评审。 赠款项目的评审结果报基金审核理事会审核并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