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三章 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及培训 第二节 空中交通管制员培训 第七十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七十四条 第三章 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及培训 第二节 空中交通管制员培训 第七十四条 空中交通管制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主要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气象学; 领航学; 飞行原理; 飞机、发动机构造及航空器适航性管理; 通信、导航及雷达原理; 运输管理学; 飞机性能; 飞机机载设备; 专业英语。 第七十三条 目录 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