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二章 一般规则 第五节 气象情报 第二十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章 一般规则 第五节 气象情报 第二十四条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向航空器和其他有关空中交通管制单位通报的 气象情报,均以气象部门所提供的资料为准。但空中交通管制单位也可通报由航空器驾驶员报告的或管制单位观察到的气象情报。 第五节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