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2020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2020年) 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受委托组织在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局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 超越委托范围的; 不以民航局名义执法的; 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执法的。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