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2020年) 第六章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2020年) 第六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因监察员违法执法导致行政赔偿的,民航行政机关依法承担行政赔偿义务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监察员或者受委托组织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受委托组织在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局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监察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伪造监察员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