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八章 航空天气预报 第五节 区域预报和航路预报 第七十五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七十五条 第八章 航空天气预报 第五节 区域预报和航路预报 第七十五条 区域预报和航路预报应当包含高空风、高空温度、航路上重要天气现象及与之结合的云,其他要素可以根据需要增加。这一情报应当覆盖有关飞行的时间、海拔高度和地理范围。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