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八章 航空天气预报 第五节 区域预报和航路预报 第七十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七十四条 第八章 航空天气预报 第五节 区域预报和航路预报 第七十四条 区域预报和航路预报应当由机场气象台、地区气象中心和民航气象中心制作和发布。 第五节 目录 第七十五条